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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对我国税收征管的挑战

“大数据”背景下对我国税收征管的挑战

 芸 赵冬玲

 要:随着金税三期工程的全面推开以及“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发展,税务机关也希望能够实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税收征管更加进一步的融合与使用,更好地进行税收征管、减少税款缴纳的时间、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以及降低纳税的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快速、高效率的办税流程。本文首先梳理了“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主要概念界定,随着近年来科技不断地发展进步,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也被赋予了更多新的内涵。然后,对我国现在税征收征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了现在我国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进而提出了在大数据下我国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最后,对加强和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大数据”;“互联网+”;纳税服务;税收遵从度;税收征管

一、大数据和税收征管的内涵

(一)大数据

通常来讲,大数据不是指单纯的数据,也不是指某种或者几种IT技术的结合,而是数据、技术与思维三者的结合,在大数据背景下,能够实现全球税务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与广泛推广,但是这也是新时代大数据背景下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挑战所在。

(二)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是税务征收管理的简称。它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使税款征收的过程,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包括信息采集、信息整理、税款核算、税款征收、税款监督、税款审查和最后的纳税人的复议。税收征管的最根本的目标就是依据国家法律尽可能多的为国家筹集税款,并且对纳税人起到一个监督和督促的作用。

通常来讲,税收征管的定义就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全部活动的总和。但是,从一个更加广泛的范围来看,税收征管不仅包括征管过程的基本服务,还包括对纳税人的财务信息进行检查和对纳税人的税收救济。在当前的大数据背景下,我认为税收征管应该是以国家的法律依据为基础,以《税收征管法》为背景,融合新时代背景下的“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对税款征收进行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的过程。

二、我国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工作依据的是在20154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三次修正的《税收征管法》,而且对征税机构和纳税人双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做到了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现在将近五年的时间过去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线上销售模式的不断发展,税收征管法显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已经不能很好地指导实践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亟待进行一系列的改进。以下几点为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的现状和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随着我国科技不断进步,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线上购物、人工智能早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现在市场主体也越来越多元化,线上的销售模式也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线上销售具有隐蔽性、流动性、易转移性等特点,例如:拼多多、手机淘宝、京东和天猫等,还有一些海外平台也已经走进了广大民众的视野,如亚马逊、网易考拉等,这些线上销售模式不仅给传统的实体销售带来了严重的冲击,而且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数据分析和处理的能力不足

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数据信息、图表信息、纸质发票、电子发票等各种税务信息不断增加,这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要具备对电脑等新兴电子产品的实际操作能力。

但是,从我国目前的税务机关构成来看,从事税务工作人员的年龄整体偏大,而且对于新兴设备的接受能力不足,这就要求现行税务机关使用的结算软件简单明了并且易于操作,这样,可以提高税款征收的准确性、节省大量的时间进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

此外,现行税收征管的过程中,专业的大数据分析软件都是由数据管理部门以及一些专门研究大数据软件操作的专业人士进行操作,这就表现出:懂得财务知识的人员却不懂得利用大数据分析,缺少工作准确性而且征管效率低;懂得大数据分析的人员却不能够进行税款核查等工作。由于缺少专业的大数据分析能力,尽管税务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取得的效果却不明显。

(三)尚未建立完善的税务代理机制

201911日开始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计税方式以及按月、按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也给许多纳税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国际上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税务代理的这种意识。

以美国为例,美国实行的是自行申报的制度,即先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核定,如果自行申报与自己实际收入差额比较大,那么纳税人就要面临高额的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大部分美国人的纳税意识都很强,能够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税。但是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比较复杂,除非自己是专业的税务人员,否则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都会选择由专门的税务代理人员或者机构进行申报,这样不仅能提高税款核定的准确度、增加税收征管的效率,而且专业的税务代理人员还可以帮助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减少税款缴纳的金额。而反观我国,除了一些高收入人群和企业高管等,很少有人会请专业的税务代理人员,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

(四)税款征收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主要包括纳税人、政府机构和征税机关三个主体,从我国现在的基本国情来看,虽然我国人均GDP逐年稳定增长,但是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在我国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

首先,政府机构和征税机关存在信息不对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政府机构是委托人,委托税务机关来进行税款的征收,虽然政府机构能够依据数据信息来判定每个地区的大致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税款征收情况,但是更加具体的信息还是掌握在税务机关的手中,信息由税务机关传到政府机构,存在很大的时滞性。因此政府机构不能根据各地的税款征收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

其次,税收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可以说是纳税过程中最为严重的问题,纳税人考虑到自身利益,很有可能提供一些不真实的财务信息。在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过程中,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税务部门无法获取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和往来交易账户明细。

最后,税务机关的内部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这里主要想探讨的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才是整个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实际参与者,虽然税务机关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但是在具体税收征管的过程中,还是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并不能及时获取这些征管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此外,税务机关也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标准,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自然消极懈怠,这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三、对我国税收征管的建议

虽然我国税务机关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套合理的税收征管工作体系,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收征管难度大、税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税务代理机制尚未建立以及在税收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而在大数据的背景下,税收征管模式改革也早就应该提上日程。以下是对我国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虽然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但是我国现在税收管理部门平台建设尚未完善,随着我国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税收征管也越来越困难。首先,在互联网技术下,税收管理机关应该开始为纳税人提供多途径的沟通交流平台,如微信企业号、QQ群、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官方公众号和官方留言等,这样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空闲时间灵活自由地选择税务机关发布的涉税信息和相关的税收征管政策,并且能够进行线上预约,逐步实现由实体办税厅向电子办税厅的转变。其次,可以思考可扩展标记语言、区块链技术、直通式处理技术和光电扫描技术等技术的应用,大幅度提升我国税收征管的能力。最后,打破思维限制,最终形成企业、税务、财政、金库、银行、证券、海关、法院、边防、公安、社保等多家涉税部门一体的税收征管服务平台。

(二)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能力

在过去,税收征管只是停滞在人工登记的阶段,税务人员并没有意识到税务数据的重要性,还停留在传统的“以票控税”的时代,很明显,这已经不再适合我国现在的基本国情和税收征管的趋势。随着“金税三期”以及一些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将“大数据”、“互联网+”以及区块链等技术融入现有的税收征管体系之中已经是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的物联网、传感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 5G技术在不断发展,全球信息化已经从最开始的数字化慢慢向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方向发展,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税务机关,都应该树立一个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目前我国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一部分老税务工作人员不能适应现代的一些新型技术,而一些年轻的税务从业人员,对自身的业务还不熟悉,也不能及时、准确地学习新的税收政策,因此,税务机关也应该采取更加多元化的形式来提升从业人员的基本素养。

(三)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制度在西方国家十分发达,而在我国进展却相对缓慢。税务代理制度就是指税务代理机构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来代替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相关事务的一种制度。通常来讲,很多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由于自身没有系统地学习过财税专业知识,大部分纳税人都会选择专门的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纳税申报。

在很大程度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都在积极普及“税收为民”的理念,因此,也非常重视税务代理制度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推行税收代理对征纳税双方都具有很大的好处: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专业的税务代理人员可以更加准确的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区分一些免税收入、对税收优惠政策也十分了解,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也提高了征税效率。对纳税人来说,专业的税务代理人员可以帮他们快速、高效、准确地核算应纳税款,这样就节约了纳税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我国,有些税款缴纳过程十分烦琐。而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也能够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大部分纳税人对税款征收的条件和政策都不熟悉,在自行申报的过程中,还要抽出时间了解相关规定,遵循“术业有专攻”的道理,把税款缴纳交给专门的税务代理机构对双方主体都是利大于弊的。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

(四)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和维权意识

就我国来说,国民的纳税意识并不强,对征收税款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这是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工程。在美国,房产税由地方征收,用于当地的教育事业,在这种情况下,税款的缴纳能够体现在孩子的教育中,也就是说,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我国税款尽管征收上去了,但是纳税人并不知道用在了哪些地方,税款的使用达不到公开透明的程度,那么纳税人自然是不愿意缴税,也使税收征管过程变得更加困难,而且缺乏效率。

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程度直接影响我国的财政收入,在税款征收过程中,不能够伤及税本,例如企业所得税,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个人所得税,不能影响其正常的衣食住行,只有把纳税人自己的小家经营好,那么纳税人才会甘愿缴税,来得到更加良好的公共物品和美好的生态环境。

随着我国居民文化程度的不断提升,现代人的法理知识与税务知识都在不断提高,在我们缴纳税款和日常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更多关注到税款征收是否合理以及征收方式是否合适,但目前我国对纳税人权利保障规范仍不够全面和细致,纳税人申诉平台和渠道不多,申诉效果也不明显。因此,提高我国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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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武峰大数据背景下税收管理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 税务研究,2018(01):113-116.

[5]李睿大数据时代下税收征管体系研究[D].天津工业大学,2017.

[6]宋轶媛“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

原文发表于《纳税》2019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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